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
泉港自然告〔2019〕5号
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批准(泉港政地〔2019〕12、13、14号),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(以下简称挂牌人)决定公开挂牌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
(一)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地块编号 | 土地位置 | 建设用地面积(平方米) |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| 规划指标要求 | 竞买保证金(万元) | 起始价(万元) |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(万元) |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(万元) | 准入行业类别 | 备注 | ||
容积率 | 建筑系数 | 绿地率 | ||||||||||
2017-M004 | 通港铁路西侧、益海嘉里东北侧 | 5277㎡(折合7.92亩) | 工业用地、出让年限50年 | 0.8≤容积率≤2.2 | ≥50% | 10%≤绿地率≤20% | 38 | 190 | 2 | 2 | 物流 仓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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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-A | 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自来水厂内、厂区综合楼北侧空地 | 190.19㎡(折合0.285亩) |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、出让年限50年 | ≥1.0 | -- | -- | 1.6 | 8 | 2 | 2 | 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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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-B | 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自来水厂内、厂区综合楼北侧空地 | 53.29㎡(折合0.080亩) |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、出让年限50年 | ≥1.0 | -- | -- | 0.5 | 2.3 | 2 | 2 | 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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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建设期限及相关要求
1.3幅地块要求在签订《交地确认书》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,30个月内建成。
2.3幅地块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控制条件详见泉州市泉港区
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泉港建〔2017〕285、〔2018〕461、462号文件及相关红线图。
二、竞买人资格
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,符合产业类型的境内外公司、企业(除法律另有规定外)按要求缴纳相应保证金的,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。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,不可联合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,不设定保留价。
四、报名与实地踏勘
(一)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:2019年3月18日8时至2019年4月12日17时。
(二)挂牌交易期限:2019年4月2日8时至2019年4月16日17时。
(三)网上交易系统接收、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4月12日16时30分整(以挂牌人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)。
(四)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、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后,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,获得竞买资格。
竞买申请人注册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,通知其及时补正,并重新审核确认;竞买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通知其不予受理,并具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,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。
五、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
1.采取在“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(网上交易模块)”挂牌的方式进行。 竞买申请人登录“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(网上交易模块)”(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)注册登记,提出竞买申请,经挂牌人审查确认,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、初始交易密码,以及由5位字母随机组成的识别号,获得竞买资格,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。
2.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,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。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3.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、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,在成交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挂牌人处办理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,竞得人拒绝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的,不影响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自动转为地块的定金,抵作土地出让金,竞得人在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之日起30日内交清出让地价款。
2.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,每延期一日,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 ‰的违约金。
3.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,按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注意事项
申请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前,须详细阅读《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则》、《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》、《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》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,熟知公告内容、挂牌时间、网上交易时间、网上交易宗地信息、交易条件、宗地交易须知、加价幅度等内容。
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,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,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,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。竞买人可通过现场图片或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,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,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挂牌人提出书面意见。竞买申请人注册信息提交后,视为对宗地现状无异议。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,请提前与我局土地储备中心联系,联系电话:0595-68110006,联系人:林先生。
八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,详见本次挂牌文件。
九、我局对本《公告》有解释权。
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
2019年3月13日